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和《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的有关规定,安徽省审计厅自2009年起开始对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恢复重建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截至2009年6月底,对已开工的24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已全面展开。审计工作得到安徽省驻松潘县援建办(以下简称援建办)、松潘县恢复重建与发展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第一阶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投入资金总额20.48亿元,援建项目34个,主要为应急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项目和智力援助项目等。工程分三期实施,原计划三年完成。援建采取共建形式,由安徽省与松潘县合作成立建设指导委员会、指挥部和监察审计委员会,共同负责援建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援建的大部分中小型项目由松潘县组织实施,援建双方共同管理;县城北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关键工程由松潘县委托,安徽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实行交钥匙工程。
截至2009年6月30日,安徽省已筹集、拨付至松潘援建专户援建资金5亿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亿元,捐赠资金3亿元;援建专户拨付至松潘县财政1.55亿元,其中:省财政拨款0.55亿元,社会捐赠资金1亿元;计划援建的34个项目中已有24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9个项目已经完工;援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2.17亿元。
2009年上半年,安徽省审计厅重点检查了援建的项目计划、前期工作、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总体情况,以及由安徽省组织实施的7项交钥匙工程的实施情况;松潘县审计局抽查了由该县实施的部分应急项目情况。审计项目涉及金额达到14.03亿元,占已开工项目投资总额的86%。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8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部采纳,目前已完成整改8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安徽、四川两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徽省相关部门和驻松潘县援建办、松潘县恢复重建与发展指挥部以及各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要求,积极筹措、及时拨付建设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强化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使松潘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得到有序、有效开展。同时,援建工作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援建资金和项目管理逐步得到规范。
在2009年上半年对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的跟踪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完善。主要是一些援建项目在开工前未及时履行环境评价程序和办理报建手续。
对此,援建办和指挥部根据审计意见积极履行环境评价报批程序和项目开工前报建手续,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二)部分援建资金未严格按照计划使用。一是指挥部2008年12月动用援建资金3718万元发放受灾农村房屋重建的委托贷款,而该项内容没有纳入援建计划。二是指挥部2008年12月动用援建资金600万元,支付援建外项目“松黑路”的勘察设计费用。
根据审计意见,援建办和松潘县委、县政府已确定,将委托贷款资金到期收回后作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并列入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支付“松黑路”的勘察设计费作为安徽省对口支援的人才智力及技术援助项目,列入安徽省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计划。
(三)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指挥部的会计核算未按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没有执行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存在“以拨代支”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工程档案资料缺乏统一管理。三是少数参建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不够规范。
根据审计意见,指挥部已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调整了账套设置;对“以拨代支”项目报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重新列支;抽调专人负责档案的统一管理;补签了未及时签订的有关工程合同;对不按投标承诺派遣项目人员的施工单位作了查处。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松潘县气候、交通等条件较差,不利于大规模工程建设。同时,中央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这些对安徽援建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时完成。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提高调控和协调工作水平;二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要加大力量投入,加快施工进展。
(二)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工作。要克服援建机构和人员临时性的弱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援建的工作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决策、规划、部署落到实处,使援建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